为了庆祝建国60周年,新闻出版总署定于2009年8月至11月举办“庆祝建国60周年 青年原创动漫作品大赛 ”。此次活动由新闻出版总署出版产业发展司主办,中国新闻出版报承办,旨在扶持和推动我国原创动漫出版产业的蓬勃发展,营造良好的产业发展环境,提升动漫作品的研发、出版及市场运作能力,为国内动漫出版单位和企业、动漫爱好者提供一个广阔的展示、交流平台,促进国内优秀原创动漫产品传播和推广。
现就征集“庆祝建国60周年 青年原创动漫作品大赛”参赛作品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
一、 征稿对象:
面向海内外公开征稿,年龄在12岁至45岁,从事动漫创作的专业及业余爱好者、各类动漫创作团体均可报名参加。

二、 征稿类型及格式:
作品形式为动漫作品,包括:原创动画(含原创flash动画)、原创漫画(包括原创故事漫画和原创插画)、原创手机动漫(包括原创手机动画和原创手机漫画)。
(一)格式相关要求:
1.大赛只接受电子投稿(包括以光盘形式寄送的作品)。
2.漫画作品应在中等压缩率300DPI以上,A4大小。
3.动画作品剪辑精彩片段,每段视频不超过3分钟。
(二)投稿相关要求:
1.参赛漫画类作品(包括手机漫画类)请选择网络投稿方式:登陆www.gappdm.com网站,下载《报名表》,如实填写本人信息,按主办方网站说明,与参赛作品一同上传至大赛组委会指定网站。
2. 参赛动画类作品(包括手机动画类)请选择光盘寄送方式:登陆www.gappdm.com网站,下载《报名表》,如实填写本人信息,与参赛作品一同邮寄至:北京市朝阳区东四环南路55号中国新闻出版报新媒体部209室 伊丽静 董艺 收(邮政编码:100122),并请在信封背面注明动漫大赛参赛作品。

三、内容要求:
(一)要求所有动漫作品均为原创,以建国60周年献礼为主题,内容健康、立意新颖、积极向上、幽默风趣,具有较强的观赏性和艺术感染力。 
(二)作品严禁有以下内容:违反国家有关法律,违反《出版管理条例》的;煽动民族仇恨、民族歧视,或者侵害民族风俗、习惯的;宣扬淫秽、暴力或者教唆犯罪的;侮辱或者诽谤他人,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;侵犯版权、肖像权或者任何第三方权力的内容;诽谤、诋毁或给第三方带来不利影响的内容。
(三)所有参赛作品的版权,如有任何相关的法律纠纷,其法律责任由参赛作者本人承担;参赛作者应确认其参赛作品将不会涉及肖像权、名誉权、隐私权等,如有任何相关的法律纠纷,其法律责任由参赛作者本人承担。除非特别申明,参赛作品的图像可能被大赛组委会无偿用于大赛的宣传活动、展览,包括被新闻媒体报道、播出或出版、复制;以及大赛之后的艺术性的活动,包括被出版、复制印刷品、出版物、音像资料等。

四、征稿和评选结果公布
征稿起止时间为2009年8月10日至10月15日, 作品截稿日期为2009年10月15日,以邮件邮寄日期为准,逾期将不予受理。
大赛组委会将于10月29日在中国新闻出版报和大赛指定网站www.gappdm.com公布本次大赛漫画类金、银、铜奖;动画类金、银、铜奖;手机动漫类金、银、铜奖以及优秀创意、优秀画技、优秀新人、网络人气等39个奖项的评选结果(奖项设立、奖金详见大赛网站www.gappdm.com),并于11月初举办颁奖典礼,届时为获奖者颁发奖品、奖金以及由新闻出版总署颁发的证书。

五、投稿地址
网络投稿:www.gappdm.com
邮寄投稿地址:北京市朝阳区东四环南路55号
中国新闻出版报新媒体部209室
邮政编码:100122
咨询电话:010-87323396 010-87326405
传真:010-87326405
联系人:伊丽静 董艺 李淼 刘一文

请各省、直辖市、自治区新闻出版局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新闻出版局、解放军总政治部宣传部新闻出版局、各数字(动漫)出版产业基地,各有关动漫出版单位高度重视征稿工作,加强领导,发挥好组织协调作用,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,推进本次大赛顺利进行。

新闻出版总署出版产业发展司
新闻出版报社
 2009年7月28日

附:报名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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